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依据《中共MILAN.COM米兰中国委员会、MILAN.COM米兰中国关于印发< MILAN.COM米兰中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(洛师发[2019]37号)相关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评,具体考评方案如下:
一、考评对象
各教学单位(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)。
二、考评时间范围
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教学工作。
三、考评程序
1.教学单位自评
各教学单位按照《MILAN.COM米兰中国教学科研单位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》逐项进行自评,撰写本年度自评报告,填写《2020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书》,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。自评报告要求简洁清楚,突出2020年度开展的创新或亮点工作,自评报告不超过2000字,并由教学单位院长(主任)审核签字。2020年12月31日17:00之前将自评报告、《2020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书》及支撑材料,经院长签字、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,自评报告及《2020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书》同时报送电子材料。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。(联系人:宁贵星,电话:68618072)
2.日常教学工作查评
教务处依据各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查评,查评成绩占10%。
3.目标管理体系考核
教务处对各学院《2020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书》的完成情况进行查评,查评成绩占70%。
4.学校考评小组考评
学校考评小组集中听取教学单位PPT汇报,主要汇报2020年度开展的创新或亮点工作(常规工作不做汇报),时间6分钟。院长(主任)汇报,主管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补充说明,学校考评小组结合自评报告及现场汇报,给出考评成绩,考评成绩占20%。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。
5.成绩评定与反馈
教学单位最终考评成绩=日常教学工作成绩+目标管理体系考核成绩+学校考评小组考评成绩,当年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学单位扣除相应分数(三级教学事故3分/人次,二级教学事故8分/人次;出现一级教学事故的单位,考评等级为差)。
6.教学单位完成突破性指标,且当年未出现II级及以上教学事故,考评等级直接认定为优秀。
附件.doc